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
一、举报信息受理范围:
严格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登载、发送的资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违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信息真实性底线等其他违反百姓网公约的内容。
二、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用户发现百姓网上的任何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本用户协议规定,或不符合百姓网公约的规定时,用户可以通过点击“举报”链接向百姓网汇报。 当用户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被盗用,或者用户的利益或者其他权利被侵害,请将此情况报告给百姓网。我们接受在线提交举报或拨打举报热线:400-250-1198(周一至周五,9:00-18:00),举报经过核实后将尽快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通知您处理结果。
三、举报信息处理流程
1、网站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甄别核实。
2、对于举报属实的信息,第一时间作出处置,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3、对于举报信息,尽可能提供以下证据内容有助于网站及时处置与反馈。
1)侵犯用户权利的信息的网址,编号或其他可以找到该信息的细节;
2)用户提供与对方交易过程短信截图体现物品价格等损失金额证明信息和对方联系时所用的联系电话;
3)用户提供初步能证明侵权的证据,例如第三方检测结果截图;
4)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等各类有效联系方式;
5)用户的签名。
百姓网会在核实后,根据相应法规予以配合处理,并对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百姓网保留在用户提供的证据不尽充分详实或是难以与用户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时暂停处理侵权通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