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年,共有30家会所为这395家新上市公司IPO提供审计服务。
榜单前三名:
第一名:天健(85单)
第二名:立信(56单)
第三名:容诚(37单)
在A股,国内八大占据绝对优势地位。
“我们为什么要找四大?”深圳一位IPO数量排名前三的投行高管人士反问,“这几年,内资所的审计程序完善了不少,问题不大。最重要的是,内资所收费便宜。”
并且,境外上市企业,金融、能源、通信、军工企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骨干国企应当优先选择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业内普遍认为,四大审计收费过高,是其无法在中小公司IPO当道的A股市场获得青睐的最重要原因。
保荐机构排名
2020年全年,共有58家保荐机构承担了这396家新上市公司的IPO上市业务。因中芯国际、江航装备、均瑶健康、中金公司、航亚科技聘请了两家保荐机构,故总数为401单。
第一名:中信建投(35单)
第二名:中信证券(32单)
第三名:海通证券(23单)、民生证券(23单)、中金公司(23单)
律师事务所排名
2020年全年,共有64家律所为这395家(不含东贝B转A)新上市公司IPO提供法律服务。
第一名:中伦(39单)
第二名:锦天城(33单)
第三名:国枫(27单)、金杜(27单)
这三类中介机构都有什么用
二、各中介机构的主要作用
(一)券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承销商由券商担任,在整个IPO过程中,券商的角色主要为保荐人与承销商。保荐人是推荐企业上市的角色,主要职责是在申报过程中了解企业(尽职调查),与会计师、律师配合帮助企业解决法律和财务上的问题,比如历史上股权是否清晰,企业治理结构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要求,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政策使用是否合理符合规定等等。
在上市成功后要进行持续督导。保荐人承担企业上市的一大部分风险。在发行时,券商担任承销商角色,帮助企业发售股票,可分为代销和包销,包销下承销商对未能售出的股票要自行买下。
实践中,券商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和设立股份公司;
(2)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对企业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和专业培训,帮助其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4)帮助发行人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等;
(5)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并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并出具发行保荐报告;
(6)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
(7)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组织承销团承销;
(8)与发行人共同组织路演、询价和定价工作;
(9)在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持续督导义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必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关审计和验资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三年一期的审计报告;
(2)负责企业资本验证,并出具有关验资报告;
(3)负责企业盈利预测报告审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4)负责企业内部控制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负责核验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和金额;
(6)对发行人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7)对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8)提供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三)律师事务所
企业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如下:(1)对改制重组方案的合法性进行论证;
(2)指导股份公司设立或变更;
(3)对企业发行上市设计之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
(4)对发行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运作、独立性、税务等公司全面的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5)对股票发行上市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6)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
(7)出具法律意见书;
(8)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9)对有关申请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