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百家号隶属于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本专栏陆续更新,您现在看到的只是本专栏的部分内容。请记得关注本百家号,不然以后就找不到了哦;如果喜欢,请收藏并点赞支持一下,谢谢!欢迎购买本专栏,购买专栏后您可以完整地学习、深入地学习;本专栏“干货”很多、用处很大,不仅可以随查随用,还值得反复学习、时常复习,“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每学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1.对发票管理不严格进行审查对于在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查阅发票存根联、记账联,将发票存根与供货合同核对等查找线索,必要时与购货方核对。2.对入账时间正确与否进行审查对于这类问题,甄别时主要依据主营业务收入凭证和记录(发票、提货单、运单、有关记账凭证、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及总账、应收账款明细账等),甄别企业销售实现的确认是否依照现行会计制度,有无不记、少记、漏记和错记现象。具体过程为:在查阅“主营业务收入”有关明细账时,应根据其中所记录的摘要内容和凭证字号,调阅有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根据所附的发运证明、收货证明,确定其发出日期,根据所附的托收回单、送款单等确定其收款依据,以此判断入账时间是否正确,必要时应调查询问有关业务人员和保管人员,以取得证据。如果发现问题或疑点,再根据有关凭证进行核对,以进一步查核内容。例如,委托其他单位代销,须收到对方的代销清单时才能视为销售的实现。因此,应查明有无产品未销售而编制假代销清单,虚增本期收入的现象。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若发现入账依据是银行转来的托收货款或委托收款的收妥货款通知,即可判断入账时间不正确,明显将销售业务延后。因此,应调阅该笔业务的会计凭证进行账证、证证核对,从而查证问题。对于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收款比例确认实现收入。因此,应重点查证合同中相关条款的真实性,并进一步以其为依据,衡量账务处理的合规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必须认真查证期末前几天销售账,同时甄别被查单位未入账的会计凭证,根据其具体形式和内容,分析判断其所反映的内容有无属于应入账的产品或商品销售业务,即查证有无开票后不入销售账的情况。上述入账时间不正确的问题查证后,应根据其具体形态作出调整。3.入账金额不正确的审查方法对于这类问题,审查人员一般不易在单独查阅“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时发现。审查人员应在查阅收入明细账记录的同时调阅有关原始凭证,甄别其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正确,并审核其原始凭证,看账证是否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假如出现账证不符,则肯定存在收入的一部分转移到应付或应收款项账户的情况,可以此为线索再作进一步调查询问。必要时向购货单位调查情况。如果属于漏记收入,账户对应关系必定不正确。审查人员在审阅此类企业的会计凭证时,可以了解到原始凭证反映的商品或产品销售业务,而记账凭证上所确定的会计分录却未通过有关销售账户,同时在核对收入有关明细账与产成品或库存商品有关明细账时,可以发现“库存商品”有关明细账中有属于销售业务的产成品或商品的出库记录,而收入有关明细账中无对应记录。对于多记或少记、漏记收入情况,一般表现为将应计入收入账户的金额记入应付款项账户等。例如,某企业8月20日销售商品一批,售价共501 250元。仅按500 000元入销售账,另1 250元截留在“其他应付款”账户,即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586 462.5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212.50其他应付款 1 250这类问题被查证后,应将其截留收入的1250元作为销售收入入账,即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 1 25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2504.虚增虚减收入的审查方法对于这类问题,审查人员可以通过对比企业前后销售收入有无明显变化来发现线索,必要时可查阅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再进一步调阅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因为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虚拟业务,审查人员在审阅该笔业务的会计凭证时,可能发现只有记账凭证,而没有原始凭证,或者虽有原始凭证,但其内容不真实、不完整。在查证“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有关明细账时,可能会发现该笔业务的“摘要”栏的说明模糊不清,即使说明清楚,也可能是不真实的。5.销售折让、折扣及退回处理不规范的审查方法。(1)销售折让的审查。包括审查企业给予对方折让的原因是否确属商品质量或品种不符合合同要求,有无故意压低价格出售产品,而从中营私舞弊的现象;审查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是否真正付给买方,有无被经后人员中间截留的现象。(2)销售折扣的审查。包括审查销售折扣的有关规定是否明确,有无擅自抬高或压低折扣,以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的现象;审查有无抬高折扣而从买方获取好处的现象。(3)销售退回的审查。审查销售退回的真实性,退回手续的完备性,退货是否验收入库,有无未将货物退回的情况;审查货款是否已退还对方,是否如数冲减主营业务收入,有无经办人从中贪污的情况。审查人员在审阅“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或其他有关账户时,发现所发生的销售折扣、折让或退回业务的理由不清楚,或金额较大时,应根据账户中记录的凭证日期与字号,将会计凭证调出,并审阅其所反映的业务内容,通过账证、证证核对来查证问题。例如,对于虚设退回的问题,在审阅“主营业务收入”及“应收账款”等有关账户时,可能会发现其中所记录的销售退回的理由说明不清楚、不充分,退货金额过大或精确度异常等。发现这些线索或疑点后,再调阅会计凭证,进行账证、证证核对。必要时再调查询问购货单位或有关个人,从而查证问题。特别应注意销货退回的同时是否退了增值税,账务处理上是否正确。此外,还应注意销货退回发生的运杂费有无混入销售一并冲销的现象,如有则应立即纠正。另外,应注意审查期初或结账时退货,有的企业在年终为追求销售计划的完成,有时虚构销售,开出空头发票,次年初又用红字发票冲回。对此,要有充分的警惕。6.索赔款处理不合规的审查方法对于这类问题,审查人员可以通过审阅“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或者其他有关账户、凭证来发现。如果其中有列支销售商品发生的索赔款,应通过审阅该笔业务的会计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确定其列示的账户是否正确,有无虚列索赔款进行舞弊的问题。7.销项税额处理不正确的审查方法对于这类问题,可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明细账中“销项税额”专栏中的记录与其相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及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明细账进行核对,若存在问题,一般会发现金额不符。本专栏依据新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审计准则、内控体系、税法体系等等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各种非法假账手法予以曝光,全面、透彻地分析了各种反假账技法,有助于查处、打击各种经济违法乱纪和财务造假行为。本专栏从企业财务造假的主要特征、查账反假技法入手,详细介绍了企业在经济凭证、账簿、财务报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假账与反假账。本专栏具有高度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案例丰富、具体,资料详尽,条理清晰,查阅方便,可供全国广大审计人员、公司领导、财会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使用。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