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对于不直接影响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仅限于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以有助于识别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于直接影响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就被审计单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02、如果识别出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应当评价交易的商业理由。在评价是否公允时,不能仅评价价格是否公允,还要评价交易条款是否公允。如果价格是公允的,但条款不公允,也是不公允的。
103、不得利用内部审计与较少利用内部审计的情形:
(1)不得利用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在被审计单位的地位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不足以支持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内部审计人员缺乏足够的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没有有采用系统规范化的方法(包括质量控制)
(2)较少地利用内部审计:当在下列方面涉及较多判断时:计划和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评价收集的审计证据。当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较高,需要对识别出的特别风险予以特殊考虑。当内部审计在被审计单位中的地位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支持程度较弱时。当内部审计人员胜任能力较低时。
104、外部专家不属于审计项目组成员,不受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约束,但要遵守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守则,比如保密原则、独立性等。
105、如果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这些假设和方法在具体情况下的相关性和合理性。而不是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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