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1.2万元,却有20条家规:平时在客厅打地铺睡觉、要用毛巾擦地、宝宝的衣物要手洗……近来,一份号称“上海最严苛保姆家规”在网上流传,引发热议。(据7月1日澎湃新闻)
有人觉得这太严苛,有些不近人情,也有的认为可以理解,拿高薪就是要提供优质服务,客随主便。上海家协负责人表示,20条家规的服务要求是严了点,但没有歧视保姆的内容,属于正常的雇主服务要求。
任何行业都有约定俗成的规则,要有一定的行为规范,这也是实践中得出的要求。诸如护士要戴口罩,餐饮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一样。这份“上海最严苛保姆家规”中,“不要与小区保安或邻居家保姆议论家庭琐事;不要打听我们家里的事情;未经允许,不要带人进入家里……”看起来琐碎,却是对雇主的基本尊重与隐私保护,如果接受不了,只能说保姆缺乏基本的角色意识。
家政用工本身因家庭而异,各个家庭情况不同,要求也不一样。有的将保姆当家庭成员,亲密无间,双方有信任与感情,家中诸事都可以托付;有的则界限分明,只是花钱买服务,桥归桥路归路,合同关系结束,即一别两宽。在个性化消费时代,有各种个性需求很正常,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也是适应市场竞争。这也是双向选择的过程,能做到规定的要求,就去挣这个钱,若是做不到,不接活就是。
如今人们都有一定的权利意识,雇主的20条家规,是为了保护自己。保姆作为家政工的一种,其地位从法律上也是有规范的,基本上认定为服务合同关系。保姆的工作内容都是事先约定好的,在按约完成服务后,并不受雇主的其它管理。比如,保姆只负责带孩子、做饭、洗衣服、保洁等家政服务,就不必为雇主去做其他的事项。
因此,无论20条家规还是40条家规,无论是否缺人情味,对保姆来说,重在看是否有损害人身权利之处,而不必一概而论。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如何处理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双方在法律范畴内行事即可。
声音
《中国青年报》:保姆家规算不算最严苛,应该由市场说了算,即雇主与保姆双方认可就行。
《燕赵都市报》:只要不存在违法和歧视,里面的那几条所谓“最严家规”,都是可以合理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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