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去年5月曾在网上引发热议的“清华毕业生求职保姆”的消息吗?它从头到尾都是假的!近日,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松江区市监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确定该内容是由其背后的家政服务公司虚构。
“为了吸引小红书平台用户对内容的关注,以‘清华-保姆阿姨【35k】管家’为标题撰写的商业宣传。”记者从处罚决定书看到这句话。
最终,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的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涉事家政公司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去年求职季,上海佑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在小红书平台发布了一条个人简历。求职文案写道:90后女生“李静”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自2016年起,先后在上海某小区担任管家助理、管家,“期待月薪3.5万元,寻求管家工作。”他们还特地在简历上,给“李静”配备了一张眉清目秀的女生照片。
随后,该条求职信息迅速在网上流传开来。当时,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佑杰家政进行采访时,其工作人员不但没有否认,还一本正经地说:“我们有很多来自清华、利物浦大学的高端人才。”他表示,公司有20%的家政服务人员毕业于世界名校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然而,不少怀疑信息真实度的网友在“清华校友圈”询问一番后,并没有发现与照片上的“李静”相对应的同学。同时还有一名女生发声,质疑公开的照片和自己拍摄的证件照极其相近,“像是PS而来。”
据松江区市监局公布,该商业宣传内容包含文字内容“姓名:李静;性别:女;籍贯:南京;年龄:29岁;毕业院校:清华;学历:本科;身高:160;体重:50公斤;语言能力:普通话、英语”以及煮菜口味、性格、工作经历等等内容,均为虚假内容,也就是说,涉事家政公司编造了一个虚拟人“李静”,以求吸引网友的关注。
故而,松江区市监局认定,该家政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需要承担20万元罚款。
现如今,许多商业企业开设自媒体账号,为旗下的商品或服务吆喝发声。一方面,他们有了各自的“发言”渠道,当然是好事。但是另一方面,这也造成他们展示给网友的内容,缺乏严格的审核流程。偶尔出于利益驱使,某些不守规则的企业还会有意无意地进行一定程度的“夸张”,甚至虚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对这些行为持有坚决的“反对”意见,他告诉记者,其实商业宣传本来就该是以“真实”为本,不得虚假或误导,否则就要被处罚。
丁金坤表示,虚假宣传一般分为两种,一是虚假广告介绍产品;二是广告之外的虚假商业宣传。前者涉及到广告法调整,后者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
“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对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最高会被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丁金坤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孙庆云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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