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特有属性的思维方式。从字面上理解,审计就是“审查会计”;从审计工作对象和方法看,审计主要就是“查账”,但这些观点均不能揭示审计的本质。
对于审计的定义和理解,不同主体有所差异,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经济监督论。这种观点认为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主要以中国审计学会对审计的定义为代表。中国审计学会于1989年对审计的定义为:“审计是由专职的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1995年,中国审计学会又将审计定义概括为:“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
(2)方法过程论。这种观点强调审计是一个系统过程,是一项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主要体现国际审计界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理解,以美国会计学会(AAA)在1972年给审计的定义为代表。该定义是:“审计是一个客观地获取并评价与各种经济活动及事项的申明有关的系统过程,以便查明这些申明与既定标准之间的符合程度,并将其结果传达给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3)免疫系统论。这种观点主要针对国家审计而言,认为现代国家审计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其本质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这是我国对政府审计本质最新的理解。综上,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对被审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运用审计标准来判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效益性的经济监督、评价与鉴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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