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在南宁市民中心,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澳达商务有限公司获颁营业执照。这是《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后,广西颁发的首张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太惊喜了,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营业执照了。”该公司负责人桂嘉璐说,1月7日下午,她提交了申领营业执照的相关材料,一个多小时后就收到短信通知,获知已通过审核,这在之前不可想象。除了快,《外商投资法》还给予了外资企业更多优惠政策和便利,准入前后都实行了国民待遇,为外资企业构建了更公平的营商环境,外商更加愿意在中国投资了。
西澳达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左二)获颁营业执照。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赵劲松 摄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看到,在这张营业执照上,企业类型写着“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这也意味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退出历史舞台。
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处处长林燕介绍,《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都将退出历史舞台。
林燕表示,《外商投资法》的实行,对于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外资企业开办的第一个环节——市场准入环节,意味着除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领域外,外商投资可以与内资一样平等的进入各个行业领域,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和适用法律方面实现内外资一致。
业内人士表示,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国家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对未来吸引更多外资投资的促进作用将不断显现。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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