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和纳税审计的区别
财务审计,是 指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施行法令和国家企业财务审计原则的相关程序和办法对国有公司(包含国有控股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 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公司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平的评估,构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决议。其意图是揭露和反映公司资产、 负债和盈亏的实在情况,查办公司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保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推进廉政建设,避免国有资产丢失,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来提供服务。
纳税审计,是指有权审计机关对交税人实行交税责任状况进行的审计监督。
纳税审计所检查的主要内容包含:纳税人恪守国家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依法交税的状况,有无欠税、偷税、抗税及骗得减免税、退税的行动等;交税人恪守国家税 收征管准则的状况,有无违背税收征管准则、不按交税程序办事的行为等;交税人有无违背财务准则和财经纪律而影响应交税款的行为。
纳税审计与财务审计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令标准、准则等为根据,独立的查看被审计对象的会计核算等相关联的材料所进行的社会监督职能。
从审计的对象来看,纳税审计主要查看交税人实行交税责任的状况,财务审计则主要查看被审计人的财政状况;从审计意图来看,纳税审计的意图是经过审计工作来 监督交税人实行税法、依法交税,以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及其他设税目标的完成,而财务审计的意图在于断定财政报表能否公正地反映审计对象的财政状况和运营状 况,以及会计处理方法能否契合会计准则的需求。纳税审计与纳税检查相同都是以相关的税收法令标准、准则等为根据,对交税主体实行交税责任状况进行查看和监 督的一项管理行为。
但二者相比较,从审计对象来看,纳税审计的对象包含对交税人交税行动的审计,还包含对征税行为的审计;纳税检 查仅包含对交税主体交税行为的检查。从审计主体来看,纳税审计的主体主要是独立的,公平的第三方。纳税检查的主体主要是税务机关,此外还包含交税人内部的 交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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