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审计立项和审批
1.审计立项的概念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审计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一般情况下,审计对象的选择由三种方式决定,分别是:
①集团审计部通过对集团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地分析风险来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表,经批准后逐项实施。
②由集团总裁或董事会下达的计划外专项审计任务。
③由被审计者提出审计要求,经批准实施审计业务。
2.审计批准与授权
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施前,审计部应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集团总裁审核、批准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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