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
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三、办理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商事服务区5-9号窗口
四、受理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合同、章程;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五、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或《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件、原件1份。
2、公司章程、合同(合同仅限于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纸质件、原件1份。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纸质件、原件1份。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外国投资者的资信证明(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纸质件、原件1份。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供)纸质件、原件1份。
7、名称自主申报通知书文号纸质件、原件1份。
8、住所使用证明(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纸质件、原件1份。
9、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纸质件、原件1份。
10、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纸质件、原件1份。
11、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纸质件、原件1份。
六、常见问题
1、是否需要投资人来现场办理?
不需要
2、是否需要身份证原件?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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