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园区创新源地、产业高地建设水平,第十六届第二批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展了,那么具体要如何申报呢?
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园区新兴产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新一代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第二批的申报系统将于7月22日起开放,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17:00。申报项目网上填报后经招商部门和科创委审核通过后方完成申报。网上申报时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认真选择招商部门。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青年专项项目申报方式将另行通知。
2、申报网址:http://techpioneers.sipac.gov.cn/
登录网址后,点击“我要申报”进入申报界面。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企业与团队两类用户申报,已在园区注册企业的,请用“企业用户”登录系统申报;未在园区注册企业的,请申请注册“个人用户”登录系统申报。
三、注意事项
1、有异地迁入的企业申报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项目和青年专项项目的,企业设立时间以迁入园区的时间为准;
2、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折算3年工作经历;
3、申报人股权占比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占比且不含技术入股;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申报人现金出资是指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的货币出资;以持股公司出资的,申报人在申报企业货币出资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实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申报人在申报企业占股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股权占比;兼有自然人与持股公司出资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
4、对于外籍人才,如果创业公司注册为内资公司,其股份可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代持;
5、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6、申报的人才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7、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项目及青年专项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完成实缴出资、并有1名以上非股东的社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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