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区别于外资与中外合资公司,是指采用公司制的内资企业,包括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公司制企业。
从投资方角度理解,即股东的性质来决定公司的性质,如果是由一家注册在境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但很少)在中国境内投资或合资设立一家公司,那么这家新设公司的性质就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则是境内法人、自然人设立的企业的统称。二者的区别,在实践上差异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项:
1、税收:目前随着税法的调整,在税收优惠的层面,除了外资企业无需缴纳5%的营业税附加费,其他基本上差不多。
2、准入:二者首先可以从事的行业是不同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规定,我国的行业对外资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类。但对内资企业无此要求。换句话说,不是所有的行业,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从事,有些行业外资的持股比例是受限制的。但实际上,确实存在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上是),因为其背景特殊,比如国有控股,那么当地的商务部门可能会批准这样的企业从事限制甚至禁止经营的行业。同样的,在实践中也存在一部分企业,营业执照中写的是内资公司,但是却不能从事特定的行业,这种公司往往是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在行业监管上比照适用外资企业的管理。这部分属于理论、法律与实务脱节的问题。
3、设立与变更:二者的设立来说,外商投资企业更繁琐,需要商务部门的批准,如果是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关部委的核准,拿到部委的批文后才能去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设立的证书再去办理营业执照,时间通常很漫长。内资企业设立相对简单。变更事项的时候,外资企业通常都需要审批机关的再次审批,内资企业则不需要。
4、投资:在进行境内投资时,外资企业同样需要当地商委、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应部委(商务部工商总局)的审批,拿到批准以后才能继续进行投资,在进行境外投资的时候二者的待遇则基本一致,从办理流程上说没有区别。
5、外汇:一般来说内资企业办理外汇账户必须通过外管局审批而且要达到一并标准才能开设,但外资企业在设立外币账户方面就有较大的优势。不需要前置审批就可以开设好几种类型的外汇账户。特别是在境外借债的时候,外商投资企业还有优势,不需要前置审批。而内资企业则需要审批。
6、许可证:与准入政策相关,很多行业即使没有明确的限制外商经营,但外资企业在审批的时候都比内资企业要麻烦。变更也更加麻烦一些。
7、上市、发行债券:目前外资企业在华不能上市,也不能公开发行债券。虽然国内出台政策说要逐步放开和鼓励。
8、劳动:目前,外资企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后需要到所在劳动部门进行见证。内资公司不需要。
内资公司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内资合伙企业
内资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
有限合伙企业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企业组织。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事务执行,并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不参与合伙的事务执行,对合伙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即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此种公司在其名称上会显示其属性。虽然我国公司法中未限制分公司的营业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但部分工商部门会有如此要求。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可转换为公司制企业法人。
四、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个人不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五、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李佳琦自己成立的公司即为个人独资企业。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