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国内注册归于回国出资,需求到外经贸委进行立项批阅,注册资金的外资份额一般不得低于25%,而且要求以外汇方式从(离岸账户亦可)打入进行,之后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是办理税务登记。当然某些职业是需求部门特别批阅请求的,那就还需求进行额外的工作了。
便是建立代表处,建立代表处虽然对母公司股东国籍没有要求,但代表处只能用于联络、宣扬,不能用于运营,也便是说,只能花钱,而不能有收入。所谓的大陆运营也不过是联络一些客户或供货商的话,那么彻底没有必要在国内进行注册,充其量注册一个办事处就能够了!这是为省事也节省开支的一种办法。
另一种方式便是国内已有一家企业,用香港公司给国内的企业进行授权,由国内公司全权署理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这种方式多用于客户是凭借香港公司的称号,因为在国内注册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约束的,而香港公司对称号没有约束,能够以协会、中心、研究会……结尾都没问题。
大部份客户是用香港公司来操作于国际贸易,在国内有公司,需求进口或是出口商品,用香港公司转移贸价,从而进行合理的。这种香港公司不需求在国内有实地的工作地址和工作人员,只是用来签属协议。这是注册香港公司在国内运营的几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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