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已注册香港有限公司,可申请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提供行业性质,分支机构不需查询,分支机构名称可用:分支..中心..某某公司.集团等。
一.要求登记香港分公司的资料。
1.总部商业登记证正本;
2.股东.总部设立的董事文件副本;
3.分部名称;
4.企业经营的性质。
二.香港分公司名称要求。
以团体.控股.杂志杂志.协会.学会.公司.公司.促进协会等字眼结尾,特别核准以政府批准为准,其命名灵活度远大于有限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但中文不得以有限公司结尾,英语不得以“LIMITED”结尾。
经营范围为香港分公司。
登记香港分公司,业务范围必须与总部相同或相近。
四、香港分公司注册服务内容。
1.香港企业税务局商业登记证;
2.公司钢印.原子印章.签字章各一枚;
3.首年登记地址。法定秘书.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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