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财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1.代理记账机构。
1.依法设立的企业。
2.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
会计收藏: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3.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健全。
二、代理记账人员。
1.不少于3名专职员工。
是指只在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2.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为专职从业人员。
注:簿记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具备会计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簿记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和识别。
三.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交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3.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的书面承诺;
4.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四、代理记账机构可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1.根据客户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信息,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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