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流程:
步骤 1 - 选择公司类别及名称
选择最适合你公司的公司类别: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员的法律责任,根据其组织章程细则,限于各成员所分别持有的股份的未缴款额。
担保有限公司–公司没有股本,而公司成员的法律责任,限于各成员藉其组织章程细则分别承诺在公司清盘时所支付作为公司资产的款额。非牟利机构通常注册为担保有限公司。
再拟订公司名称。关于拟订公司名称须注意的事项,请参阅本处的《香港公司名称注册指引》(pdf 格式)。
公司名称如与出现于公司注册处处长(「处长」)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名称相同,不会获准注册。申请人可登入本处的网上查册中心或使用公司查册流动版服务或到金钟道政府合署13楼公众查册中心,免费查阅公司名称。查阅公司名称时,须使用「以全名查册」模式,并输入完整的拟用的公司名称(中文名称必须采用繁体字)。
申请人亦不应采用一个可能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公司名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可招致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受到刑事或民事制裁。
因此,申请人亦应查阅知识产权署备存的商标注册纪录册(http://ipsearch.ipd.gov.hk)。
步骤 2 - 交付申请
透过本处「注册易」或「CR交表易」流动应用程式以电子形式,或到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收款处以印本形式交付下列文件及正确费用:
法团成立表格 – 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表格NNC1或供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使用的表格NNC1G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文本(「注册易」备有样本可供使用);及
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IRBR1)。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