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为了能辐射到周边地区,实现资源整合,扩宽公司经营渠道的目的,会决定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直接管理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设法人,只设一个负责人。在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其负责人是能变更的,那么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怎么操作呢?让华耀财税告诉你!
一、分公司负责人工商变更所需材料
1、总公司盖章及法人签署的《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1份,原件);
2、变更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内填报);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5、总公司出示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内填报);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分公司负责人工商变更流程
1、总公司在深圳,在深圳开分公司的,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提交材料。总公司在外省,在深圳开分公司的,要到分公司所在辖区的工商局现场办理。
2、审核。
3、领取新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工商变更注意事项
1、分公司名字基本上是不需要工商变更的,通常是“总公司全名+深圳分公司”,当出现地址跨区工商变更时,分公司名字才会随之进行工商变更;
2、分公司工商变更应建立在总公司同意的前提下;
3、分公司不可以通过工商变更地址的方式成为深圳前海公司;
4、分公司工商变更后,总公司需要对外发布通知。
分公司负责人工商变更,关系着分公司对外签章效力,因此要谨慎对待。在不了解工商财税知识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交给分公司所在地区的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全权负责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无疑是省时省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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