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治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病媒生物:
是指影响人体健康的昆虫、螨类和其他有害生物的统称,包括鼠类及其天敌等。
2. 预防控制活动:
是指在人类生活环境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危害人体健康病媒生物的活动过程。
3. 防制场所:
是指进行预防和控制活动的场所,包括住宅小区(村)、办公区、公共场所等区域;
4. 有效措施:
是指能够减少或避免病媒生物孳生繁殖的有效方法和技术手段;
5. 控制效果:
是指对所采取措施的控制程度及达到的控制目标情况的评价指标;
6. 监测与控制点位(监测点):
指为实施有效的预防控制活动而在特定空间设置的监测点位;
7. 服务对象(服务人群):
指接受防制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受其影响的居民家庭和个人用户;
8. 服务范围与规模:
(a)按年计算,每年度的预防和控制费用应占营业收入的3%~5%;
(b)以月为单位计费的业务量应占营业收入的10%以上;
(c)全年累计完成防制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
(d)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e)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f)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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