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军标质量管理有体系,军工保密资质,装备承制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硏生产许可认证,军工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保密室建设,军工实验室检测,国家秘密载体印刷,涉密信息系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加工,涉密定点维修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受理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
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
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
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近3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3、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9月5日主席令第6号,2010年4月29日予以修改) 第三十四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 第二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以下简称涉密业务),应当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涉密业务。【规范性文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国保发[2016])15号)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二级、三级保密资格认定工作。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落实国家保密资格认定政策、规定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二级、三级保密资格认定工作;
(三)组织推荐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审查专家人选;
(四)承担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理材料:
涉密资质;
国军标质量管理有体系,军工保密资质,装备承制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硏生产许可认证,军工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保密室建设,军工实验室检测,国家秘密载体印刷,涉密信息系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加工,涉密定点维修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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