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C-2017)(简称国军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都应进行质量管理,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为做好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国军标认证机构自2022年1月开始对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受理条件进行调整,具体申报条件和调整内容如下:
一
申请认证的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
1.成立 1 年以上;
2.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3.申请的认证范围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4.企业规模大于 20 人(大于 20 人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人数或近半年发工资人数或劳务派遣证明或劳务分包合同等);
5.已获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不具备该项条件:申请国军标认证的同时需同时申请 ISO9001 认证);
新要求
6.有军工订单(合同)、拟承担任务的意向合同或证明、军工单位要求企业进行国军标体系认证(军工单位指:各军兵种部队、军工集团或军工集团下属单位);
二
收费环节
二、收费环节
1.合同收费由公司统一收取,开票;
2.所有类型审核(初审、再认证、监督、变更、异地)认证费用全款到账后、“安排审核。
3.为保证军标认证业务的正常开展,需重新评估并构建新的军标认证价格体系。
三
审核、评定环节
1.初审项目严格执行—、二阶段审核规定:
2.不符合项数量限制(初审/再认证大于 6 个,监督大于3个)。
四
国军标审核不通过原则
1.企业不配合,高层管理者不参加首末次会议、不参加领导层审核,不通过;
2.审核情况与审核资料严重失实,人数、军工订单、体系运行时间存在弄虚作假,不通过;
3.文件存在两张皮,与企业实际的产品实际过程、管理运行模式不符,不通过;
4.现场审核中设计开发过程 8.3、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 8.5.1、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 8.6 存在严重不符合,不通过;
5.内审 9.2、管理评审 9.3 输入、输出内容与上年度雷同,不通过;
6.连续两年审核组成员完全相同,不通过;
7.已获得国军标证书,如果不具备国军标申请条件的,不予监督审核,注销国军标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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