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依据其属性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依据估价标准来进行划分,包含了收益价值、重置成本以及清算价值与现行市价;
二是依据经济行为来进行划分,包含了转让价值、兼并价值、抵押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等;
三是依据资产评估的前提假设来进行划分,包含了持续使用价值、清算价值以及公开市场价值;四是依据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来进行划分,包含了市场价值及其以外的价值。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要以相关原则为基准,以此来确保价值的公允。
首先,企业价值评估要严格的遵循独立性原则、专业性原则、客观公正原则以及科学性原则。除此以外还需要在实际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系统性原则。企业价值的评估要系统性的考量其营利性、有效性以及适应性,将企业整体的优劣程度进行系统评估;
二是需求决定原则。企业价值的评估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市场的波动以及供求变化关系而发生相应的改变;
三是最佳使用原则。企业在进行价值评估时,要根据使用途径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四是替代原则。投资者的决策会根据资产的性价比来进行理性的选择,会替代性价比较低的资产;
五是贡献性原则。资产价值大小会由其对企业的贡献大小来决定;
六是谨慎性原则。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均有可能对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因此对于企业未来的收益状况需要谨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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