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蔡俊杰通讯员方芳冯航飞)“虽然这次被点名了,但我们虚心接受批评。”日前,浙江省象山县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象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事情要从象山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违法发放、骗取贷款案说起。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有问题。而办理抵押贷款所需的房产评估报告,决定着最终的授信金额。2014年底,银行内部员工委托象山县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务员林某某出具一份价格为3800万元左右的商铺房产评估报告。林某某上网查验了商铺所在地的房产价格,发现评估价格严重高于实际价值。但是,为了迎合委托方需求并节约公司开销,林某某没有按照评估流程对抵押房产实地考察,而是直接根据要求将房产评估成3800余万元,并冒签评估师签名,出具了虚假资产评估报告。银行依据该资产评估报告,通过了1700余万元的贷款授信,致使贷款无法归还。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将违法发放、骗取贷款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象山县检察院认为,林某某作为承担资产评估等职责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产评估报告,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但考虑到林某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损失基本已被追回,又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理。今年3月,该院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象山县检察院从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结构、加强资产评估活动监督、强化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向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抄送主管单位督促整改。
收到检察建议后,涉案单位全面复查了近两年来承接的评估业务,建立评估、审定、签发三级管理办法,以及评估师和评估技术人员风险保证金制度,积极推进房价查询系统研发,把评估数据整理入库,规范管理。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也表示,将对房地产评估行业存在的挂靠和不实评估等违规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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