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资产处置评估,老旧设备评估
第一步、行政事业单位申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作为本单位重大事项,由资管部门会同技术部门提出资产处置申请,进行内部研究集体决策,履行审批程序。
述(最多18
申请办理资产处置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资产处置申请相关文件、内部研究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因技术原因报废的,应当提供相关技术鉴定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步、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主管部门对单位提交的资产处置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对拟处置的实物资产进行抽查核实,并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核或审批。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将同意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文件批复给下属单位,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并返回下属单位。
第三步、财政部门审批
市财政局根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审批。根据需要对拟处置的实物资产抽查核实,审批同意后将批准文件及同意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文件批复给主管部门;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退回主管部门。
第四步、报废资产处置
按照规定审批权限,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相应履行完成审批手续后,单位应选择有资质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进行报废处置资产。
第五步、资产处置相关税费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步、账务核销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手续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在资产信息系统按照单位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同意固定资产处置的批复和固定资产处置残值变价收入上缴财政票据,核销相关资产账务,并按规定调整财务会计账务信息。
如报废资产中涉及涉密信息存储载体,如计算机硬盘、复印机信息储存部件等设备的,行政事业单位须先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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