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评估准则》体系中,《国际评估准则105——评估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所归属的准则或相关部分是(基本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框架中,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的资产类型和评估目的,包括工作范围、调查和遵循、报告、价值类型、评估方法五项准则。
根据《国际评估准则105——评估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评估师在确认折现率的合理性时应当进行佐证分析,可采用的方法有(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内部收益率;市场法)。
确定折现率的方法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观测或推论出的比率/收益率;累加法。
评估师在确认折现率的合理性时应当进行佐证分析,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内部收益率;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通过其他方法,如市场法,将收益法中的内含倍数与可比公司的市场倍数或交易倍数进行比较。
根据“国际评估准则104——价值类型”,下列价值类型中属于《国际评估准则》定义的价值类型的有(市场租金,清算价值,协同价值)。
国际评估准则定义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市场租金、公平价值、投资价值、协同价值和清算价值。
关于《国际评估准则》,(《国际评估准则》规定成本途径包括更新重置成本法、复原重置成本法和成本加和法;《国际评估准则》适用于评估师编制评估报告和评估复核报告;《国际评估准则》在《国际评估准则101——工作范围》中对评估业务约定的基本条款进行了规范)。
国际评估准则不要求评估师使用超过一种的评估方法,但应该考虑并使用多种途径或方法。
在《国际评估准则》结构体系中,《国际评估准则400——不动产权益》属于(资产准则)。
资产准则包括:《国际评估准则200——企业及企业权益》、《国际评估准则210——无形资产》、《国际评估准则220——非金融负债》、《国际评估准则300——厂房和设备》、《国际评估准则400——不动产权益》、《国际评估准则410——开发性不动产》、《国际评估准则500——金融工具》。
《国际评估准则105——评估路径和方法》中,市场途径包括的两种方法是(市场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
市场途径包括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
目前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评估准则是(《国际评估准则》(IVS))。
目前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评估准则是《国际评估准则》(IVS)。
国际评估准则的结构体系包括(简介、术语表、国际评估准则框架(IVS框架)、基本准则、资产准则、索引)。
国际评估准则的简介部分介绍了(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的性质、宗旨和基本目标;国际评估准则的整体状况和国际地位;对国际评估准则的运用进行了总体说明)。
国际评估准则框架(IVS框架)部分对国际评估准则的适用范围、评估师、客观性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背离等方法进行了说明;
索引列明了准则中涉及的相关术语的出处。
国际评估准则的基本准则包括(国际评估准则101——工作范围;国际评估住着呢103——报告;国际评估准则105——评估途径和方法)。
国际评估准则的基本准则包括:国际评估准则101——工作范围;国际评估准则102——调查和遵循;国际评估准则103——报告;国际评估准则104——价值类型;国际评估准则105——评估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
国际评估准则的资产准则包括(国际评估准则200——企业及企业权益;国际评估准则400——不动产权益;国际评估准则500——金融工具)。
国际评估准则的资产准则包括:国际评估准则200——企业及企业权益;国际评估准则210——无形资产;国际评估准则220——非金融负债;国际评估准则230——存货;国际评估准则300——厂房和设备;国际评估准则400——不动产权益;国际评估准则410——开发性不动产;国际评估准则500——金融工具。
国际评估准则的工作范围包括引言、一般要求、工作范围的变动。
“国际评估准则102——调查和遵循”主要规定了评估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包括一般原则、调查、对其他准则的遵循,其中核心内容是(调查)。
关于“国际评估准则104——价值类型”准则,(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市场租金、公平价值、投资价值、协同价值和清算价值;常见的使用假设包括最高最佳使用、现状使用/现有使用、有序清算和强制出售;其他确定价值类型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实体特定因素、协同、假设和特别假设以及交易成本)。
“国际评估准则104——价值类型”准则是一项基本准则。
关于“国际评估准则105——评估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准则,(市场途径包括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收益途径包括折现现金流(DCF)法、戈登(Gordon)增长模型/固定增长模型、市场途径/退出价值法和残值/处置成本法;成本途径包括更新重置成本法、复原重置成本法和成本加和法)。
国际评估准则不要求评估师使用超过一种的评估方法,但应该考虑并可以使用多种途径或方法。
(更新重置成本法)是指通过计算提供同等效用的相似资产的成本得出指示性价值的方法。
更新重置成本法,是参与者重新复制一个在功能上可以替代标的资产所需要支付的相关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法是指通过计算重新创造资产的复制品的成本得出的指示性价值的方法。
加总法,也被称为底层资产法,通常被用于投资公司或其他形式的资产或实体,它们的价值主要来源于投资持有的财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最常用的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
主要应用在自创无形资产评估中或无法确定未来现金流量情况下的五行资产评估方法是(成本法)。
成本法下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基于相似资产或提供相似服务潜能或效用资产的(更新)重置成本来确定。主要应用在自创无形资产评估中或无法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情况下。在重置成本的计算中,可以考虑市场类似资产的价格信息。采用成本法的无形资产评估应包括自创软件、网站、人力资源价值等。
关于“国际评估准则220——非金融负债”中评估途径和方法,(自上而下法的步骤包括:明确非金融负债的市场价格。明确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已使用的资产。明确已发生成本的合理利润率。从市场价格中扣除成本和利润。自下而上的步骤包括:明确履行义务所需的成本。明确履行义务所需的合理加成。明确履约时间和折现率。成本法在非金融负债的评估中通常具有很大局限性)。
在非金融负债评估中运用收益法时,评估师应当使用税前现金流量数据口径。
关于“国际评估准则300——厂房和设备”中评估途径和方法,(基本准则所规定的三种评估途径同样适用于机器设备评估;成本途径在机器设备评估中运用比较广泛,特别是单项设备评估;收益途径适用于能确定该项机器设备所带来的现金流量的情况,但由于某些机器设备与无形资产的贡献难以分开,所以收益法不适用于该类单项设备评估)。
市场法主要适用于通用设备的评估,例如机动车辆。
在“国际评估准则400——不动产权益”中,采用收益法评估不动产权益价值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收益资本化法和现金流折现法)。
采用收益法评估不动产权益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收益资本化法和现金流折现法。
关于国际评估准则中资产准则,(通常,非金融负债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由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以外的实体/组织定义,评估师必须了解和遵从评估基准日与这些价值类型相关的规定、案例法和其他解释性指引。不动产权益是指对土地和建筑物的一种拥有、控制、使用或占用的权利。开发性不动产是指以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重新开发或在评估基准日准备改善的一项权益,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和剩余法)。
采用市场法评估金融工具时,对于具有相同金融工具交易近期的交易价格,通常是不需要做任何调整的。如果观察到的金融工具与被评估资产不相似,或者如果由于信息不是近期的导致相关度不高,则可能有必要对价格信息作出调整。
属于国际评估准则框架的是(国际评估准则的适用范围;客观性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国际评估准则框架对国际评估准则的适用范围、评估师、客观性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偏离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目前国际评估准则已经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综合准则体系,其评估业务包括(不动产,企业价值,无形资产,机器设备)。
自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于1985年发布第一版《国际评估准则》以来,国际评估准则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包含不动产、企业价值、无形资产和机器设备等评估业务在内的比较完善的综合准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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