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与审计中介机构服务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N0482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基本介绍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与审计中介机构服务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与审计中介机构服务库项目,入围供应商服务内容主要是豫资控股系统发生产权转让、增资、并购等经济行为所涉的资产评估与审计业务。
1、本项目共分5个包,其中:
包1: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为豫资控股系统涉及证券业务的产权转让、增资、并购等经济行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包2: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为豫资控股系统非证券类产权转让、增资、并购等经济行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包3:房产、土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为豫资控股系统涉及房产或土地的转让、收购、抵押等事项,须出具专业估价报告的各类经济行为提供估价服务;
包4:证券业务审计中介机构,为豫资控股系统涉及证券业务的产权转让、增资、并购等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中介服务;
包5:非证券业务审计中介机构,为豫资控股系统非证券类产权转让、增资、并购等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中介服务。
2、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年。
3、入围数量:包1入围10家,包2入围20家,包3入围10家,包4入围10家,包5入围20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招标人每年对入围单位进行考核,采取考评淘汰制及出现重大失误淘汰制,根据执业质量评价结果、行政处罚和行业协会惩戒情况对备选资产评估机构予以一定比例的更换,各入围单位必须就招标人拟委托项目积极响应,如有违规现象,招标人有权将其清除出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1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特殊普通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执业证书(或备案证明);
2、入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50家中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3个及以上上市公司委托的总资产评估值不低于10亿元的评估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评估报告日期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2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没有被财政部门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记录并出具书面承诺;
8、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查询方式: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但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且仅限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1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2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的特殊普通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执业证书(或备案证明);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3个及以上国有企业经资产评估备案的评估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评估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拥有8个以上注册评估师;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2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没有被财政部门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记录并出具书面承诺;
8、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查询方式: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但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且仅限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1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3房产、土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省级或以上住建部门批准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具备房产估价资格的证明文件);(2)省级或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其他能证明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3个评估值大于1000万元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评估报告日期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2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记录并出具书面承诺;
8、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查询方式: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但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且仅限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1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4证券业务审计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外地企业须在郑州有办公场所),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及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或备案证明);
2、入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50家中具有证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3个及以上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审计报告日期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2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没有被财政部门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记录并出具书面承诺;
8、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查询方式: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但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且仅限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1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5非证券业务审计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外地企业须在郑州有办公场所),具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3个及以上河南省国有企业审计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审计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拥有8个以上注册会计师;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有2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没有被财政部门等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公开谴责(含)以上惩戒记录并出具书面承诺;
8、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查询方式: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但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且仅限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1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
线上购买方式: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需将获取文件的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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