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不良资产的定义
根据《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者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主要表现为不良贷款和以物抵贷资产,以及资产处置过程中由于对部分不良贷款实施了债转股或以资抵债等形成的资产。其法定基础是我国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制度和机制。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类型
根据《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包括评估人员执行的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评估业务(以下简称价值评估业务)和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价值分析业务(以下简称价值分析业务)。
价值评估业务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价值分析业务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根据委托,对无法履行必要资产评估程序的金融不良资产在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或者价值可实现程度进行分析、估算,并出具价值分析报告等咨询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对象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对象,应当由委托人根据拟处置情况确定,并通过评估业务委托合同约定,评估人员应当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可能是债权资产,也可能是用以实现债权清偿权利的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如下表):
的资产
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分类
一)、价值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市场法等评估方法估算出债务企业价值后,通过市场类似债权在强制变现情况下的数据信息,统计分析确定债权回收折扣率,从而计算债权可回收价值。
二)、价值分析方法
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是对债权资产在基准日的价值或价值可实现程度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的行为或过程,其分析方法主要基于两种途径:一种是以债务人和债务责任关联方为分析范围的途径,主要包括假设清算法、现金流偿债法和其他适用方法;另一种是以债权本身为分析范围的途径,主要包括交易案例比较法、专家打分法和综合因素分析法。不同价值分析方法的分析思路、适用范围和分析过程不同,形成的价值分析结论可能不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项目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价值分析方法,并判断所选取价值分析方法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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