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形资产相关的内部信息
内部信息主要是指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等信息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六个部分:
1.与无形资产权利相关的法律权属资料
评估无形资产时,应要求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的法律权属资料,对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予以必要的查验,并注意掌握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程度。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或者其他证明资料是确定无形资产存在以及以何种方式存在的主要依据。
专利资产的权利法律文件是专利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等;商标资产的权利法律文件是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商标证书、商标图案等。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收集并查验这些权属资料,验证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才能判断无形资产评估对象是完全权利的所有权,还是限制权利的所有权或者许可使用权,并从相关权属证明及契约、合同中正确把握评估对象权利状况、有效期限、交易条件等信息。
无形资产的用益权可以不受物理限制为多人使用,同一无形资产会有不同权利的法律文件或者相当于法律文件的其他证明资料,如专利资产的所有者权利的法律文件是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专利资产的许可使用权的法律文件是专利许可合同等。
2.反映无形资产获利能力的相关资料评估无形资产时,应关注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要有体现其收益的相关资料,并辨别申报的无形资产能否带来显著、持续的可辨识经济利益,且应当从评估对象中剔除无经济利益的智力成果,以恰当地确定被评估对象的范围。
3.反映无形资产性质和特征、目前和历史发展状况的相关资料
无形资产的性质是无形资产本质特征的表现,通过对无形资产性质的了解和掌握,有利于把握其本质,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和价值构成要素的分析。不同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当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评估专业人员需要关注无形资产产品的盈利模式,借以发现无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形式:
例如专利资产、专有技术从发明新产品、技术创新方面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发挥作用,以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商标资产从企业形象、产品知名度方面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发挥作用,以扩大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潜在购买力;销售网络与客户关系从企业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方面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发挥作用,以节约企业采购和销售环节的资金和时间成本。
无形资产历史发展状况是指无形资产的形成、发展、管理过程,如专利的开发或者申请过程、商标的申请注册过程等。无形资产的目前状况则是反映其管理现状,如目前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法律保护情况等。
4.反映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保护措施的相关资料
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应当关注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的相关资料。其中,法定寿命主要来源于我国相关对专利权、注册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
产授予的保护期限。当然,为了保护无形资产,通常对专利涉及的技术中最核心部分不予申报,避免因专利公开产生的技术泄密;在商标注册中对相类似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标识同时注册登记,扩大覆盖保护范围等。我国对无形资产进行保护的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一项无形资产的开发周期是比较长的。并存在失败的风险,因此,开发成功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其能够获得独享收益的期间常低于法律保护期限。评估专业人员在采用收益法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应当了解无形资产的法定寿命及相关保密措施,根据无形资产相关行业、技术发展情况估计无形资产剩余经济寿命,恰当选择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无形资产的独享收益从开始实施获取专属、领先利润到行业平均收益率水平的时间阶段,也是该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
无形资产的寿命可能受合同或自身生命周期限制,使用寿命的确定将包括法律规定技术、功能和经济因素等。在评估实践中,当法定寿命与其能产生收益的经济寿命不一致时,在法律寿命和经济寿命之间应选取较低的一个。
5.无形资产实施的范围、获利方式、限制条件的相关资料
虽然无形资产的实施不受地域限制,但法律的效力是有地域限制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对智力成果的保护仅限于其主权所辖的地域及相关国际公约所规定的范围。无形资产使用的地域范围、领域范围不同,其获利能力与获利方式也不同,使用范围、领域范围决定了无形资产获利范围。
6. 无形资产交易、质押、出资情况的相关资料
对同一项无形资产,在不同时期可能存在多次交易的情形,也可能存在质押、出资情况等。同一无形资产在未经许可与排他许可使用或者多家许可使用情形下,其所有权的经济价值是不同的,其许可使用权的经济价值也不同。
了解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情况可以进一步了解该无形资产的历史状况和有关资料,进一步了解无形资产的可交易性、实施范围、交易条件、目前权利状况的限制,并且历史交易信息就是最好的参考交易案例。
二、无形资产的外部信息
1.外部信息
外部信息主要是指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及市场等渠道获取的信息资料。
(1)宏观经济资料
宏观经济环境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无形资产价值的实现。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宏观经济前景主要包括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和有关的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评估专业人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对宏观经济环境作基本评估假设,特别是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对无形资产未来盈利预测及折现率的影响。
(2)无资产实施应用的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资料
无形资产实施应用涉及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行业发展水平、技术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前景,决定了该行业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及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成长性、经济周期波动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分析评估基准日行业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并做出合理假设,特别是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考虑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对无形资产未来盈利预测、收益期间及折现率的影响。
(3)无形资产所属领域(技术、艺术)发展水平、市场交易、替代无形资产、竞争对手相关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行业(产业)政策、经营条件、生产能力、市场状况、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变化对无形资产效能的制约,并分析上述因素对无形资产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收入、销售价格、销售成本、期间费用的影响程度,把握盈利预测期间的未来发展趋势,合理分析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
(4)无形资产相关外部监管、法律法规资料
无形资产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对无形资产权利进行了制约,如不允许利用专利权阻碍科技进步、不允许在贸易中利用专利实施垄断等行为,对于关乎国防的重大专利在一定条件下国家可进行强制许可。评估专业人员在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了解无形资产实施过程中所受到的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资产限制的具体情形,如当地法律、税收、交通、环保等要求。
2.外部信息的获取途径
外部信息获取的渠道多种多样,一般来说,这些外部资料来源主要包括:
(1)学术及法律出版物;
(2)行业出版物或相关网站;
(3)新闻来源:
(4)司法判例;
(5)政府监管部门;
(6)专业数据提供商。
不同渠道的数据来源可靠性存在差异,来源于政府部门网站、法庭、专业数据提供商的信息可靠性会更高。相关新闻报道,可以作为分析的信息来源,但要注意新闻的时效性、可靠性以及交易细节的信息收集。
三、无形资产清查核实的目的
无形资产清查核实的目的主要是明确评估对象,了解评估对象特征,核实其价值实现的方式、途径和可行性,分析对应的价值影响因素,收集内外部信息,为分析量化这些价值影响因素并形成最终评估结果提供支持。
1.明确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识别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三个层次:
(1)无形资产评估对象所属的类型,如专利资产、专有技术资产、著作权资产等;
(2)被评估的无形资产是单项无形资产,还是两个或者多个无形资产的组合;
(3)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权属状态,如所有权、使用权(独占、非独占等)以及其他权利等。
电视剧作品著作权资产进行质押,需由委托人按照经济行为要求和评估目的,明确评估对象是该电视剧作品著作权资产的全部财产权益,还是部分财产权益,并在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
从理论上讲,评估对象和范围的确定是委托人的责任,但在实务中评估由于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有时委托方需要评估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其完成评估对象和范围的确定。评估专业人员此时需要注意:
(1)对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界定要符合相关准则要求;
(2)不要越位,评估专业人员只是按照准则要求提出针对某一特定经济行为,无形资产可能的评估对象都有哪些。最终该经济行为需要评估哪些、能够评估哪些对象,还是要由委托方确定,在评估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委托人进行申报确认。
2.了解评估对象特征
明确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后,评估专业人员还需要确认该无形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包括确认无形资产的存在、确认无形资产的种类以及确认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等。
(1)确认无形资产的存在,首先应验证无形资产来源是否合理,产权是否明确,关注其经济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
1)查询被评估资产的内容、国家有关规定、专业人员评价情况、法律文书,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2)分析无形资产的使用要求及与之相适应的特定技术条件和经济条件,鉴定其应用能力。
3)核查无形资产的归属是否为委托者所拥有或为他人所有。
4)分析评估委托的资产是否形成了无形资产。当商标没有被使用时,即没有在消费者之间产生影响力时,不可认定为无形资产
(2)确认无形资产的种类。
在确认无形资产真实存在性之后,应对其种类、具体名称、存在形式加以明确。有些无形资产由若干项无形资产组合而成,应通过合并或分离的形式进行资产确认,避免重复评估和遗漏评估。
确认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无形资产存在时效性,只在有效期限内发挥作用专利权一旦超过法律保护年限,就不能再确认为无形资产。若存在未交专利年费的情况等同于专利被撤回,同样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有效期限对无形资产评估值具有很大影响,比如有的商标,历史越悠久,价值越高,当然有的商标时间长,但不一定有较高的价值。
3.验证收集信息资料的支持性
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无形资产,可以进一步验证收集信息资料的支持性。对于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限,通过清查核实,可以对其法律保护期限、经济寿命期限等有更好的判断。
四、无形资产清查核实的主要方法
无形资产清查核实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验资料、访谈、函证、现场调查等。
1.查验资料
(1)查验权属证明资料
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要检查核实被评估对象有关权利的情况。有关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是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存在以及以何种方式存在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出发点。核实有关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时,还应注意掌握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程度。
权属证明查验除采用通常的核对原件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政府网络平台,通过查询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的信息等进行。
(2)查验生产经营资料
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实施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料进行查验。无形资产不能单独产生收益,需要其他贡献资产共同作用。对于已经实施应用的无形资产。需要查验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对于尚未实施的无形资产,则需要分析相关资料的可行性。
(3)查验财务资料
与企业经营财务资料不同,无形资产相关财务资料往往不是单独核算,需要从相关账、表甚至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中筛选获取。如无形资产成本构成,可能涉及资本化的研发支出科目,也可能涉及费用化的管理费用、主营成本等科目。不进行查验就无法直接判断无形资产成本构成的内容、金额,也难以合理测算其重置成本。如果委托方提供了相关无形资产财务资料,评估师应当对这些资料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核实查验。
2. 访谈
评估师应当从无形资产开发创造、使用、管理、无形资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几个角度进行访谈。对管理人员的访谈,主要侧重于无形资产实施的总体目标、市场定位、开发规划、无形资产实施的财务绩效等方面的内容。对开发研究人员的访谈侧重于开发投入过程、无形资产功能、技术、替代性、技术及经济寿命等方面;对生产人员的访谈侧重于无形资产实际实施与设计开发是否存在差异,是否存在功能性或经济性贬值,实际使用效率、效果等内容;对客户的访谈则侧重于无形资产产品(或服务)被市场接受的程度。
3.函证
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函证并不是必需的。但在一些情况下,评估专业人员可能需要采用函证来来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
4. 现场调查
一般来说,对无形资产研发、实施或将要实施的企业进行现场调查。通过观察其日常经营,或许可以得到一些更具实质性的内容。
五、无形资产评估信息分析
1.信息资料的分类整理
(1)定性分析资料的整理与分析。
评估专业人员收集的宏观经济、行业情况、无形资产所属领域(技术、艺术)发展水平、市场交易、替代无形资产、竞争对手相关资料等大部分属于对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预测、风险判断、寿命期确定、交易因素调整等进行定性分析相关的资料,应当按照相关性、信息来源级别、资料时效性进行分类整理,合理使用。
一级信息是从信息源得来的未经处理的事实,可靠性高,是评估专业人员分析的最重要资料。二级信息是处理过的信息,评估专业人员应做去伪存真和去粗取精的分析。资料时间越接近评估基准日,时效性越好。资料时间距基准日越长,时效性越差。
(2)定量分析资料的整理与数据提取。客户申报的无形资产评估范围,通常体现在无形资产评估申报表中。在该申报表中,可能会涉及评估所需要的定量数据。如无形资产的数量(评估范围中单项无形资产的数量),规模标准(如软件的编码数量、电视剧集数、文字作品的字数等),使用年限(如开发日期、投入使用日期等),原始成本(如开发成本、改进成本),退废数据(如剩余时间、历史更新率和终止率)。而收益预测表则会包含历史和预测的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增长率,成本费用金额、比率等。
定量数据查验通常包括数据准确性检查(追溯数据项目的原始来源文件,以确保数据被正确记录和总结)、数据完整性检查(重建和调整某些数据,以确保没有遗漏重要的信息)、数据的记录(清楚各账目或数据中包含和不含哪些要素,如成本构成要素内容)。评估专业人员需要通过实施查验程序,确保数据准确完备,并可用于评估分析。
定量数据的分析还包括对收益预测增长率与历史趋势一致性的分析、对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趋势一致性的分析等。
2.建立信息资料与评估方法、评估参数之间的关联
评估信息分析的过程,就是建立“评估信息资料--评估方法--评估模型--评估参数--评估结果”这个支持性逻辑链条的过程。具体分析过程包括:
(1)评估对象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
评估专业人员需要确定作为评估对象的无形资产的存在性,确认评估对象存在性相关的资料,包括权属证明材料、相关开发协议合同、相关许可使用合同、政府部门公告等信息资料,以及预期带来收益的能力资料等。
评估方法选择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方法应用所需要资料的完备性。
信息资料要与评估对象相关联,比如当评估对象是无形资产所有权,信息资料应该是与所有权相关的。对于成本法来说:无形资产成本构成明细、开发研究时间、无形资产预期经济寿命数据、各种贬值的确认和量化资料是关键。对于收益法来说: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是否能够合理预测、贡献资产收益是否可以合理扣除、未来预期收益期限是否明确及收益实现风险是否能够量化是关键。对于市场法来说:可比信息是关键。
(3)评估参数确定的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
如果各种方法选择相关资料可以满足,则需要进一步分析这些信息,确定是否能够直接确定各方法中的参数,或者可以采用合理的量化工具得出参数数据。比如,根据相关资料统计的许可费率数据可能是区间值,对于特定无形资产,则需要考虑市场竞争状况、替代品、交易各方议价能力、无形资产功能等因素,采用合适方法对区间值进行修正,然后得出评估对象的许可费率。
(4)限制及瑕疵事项的信息资料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协议、质押担保、法律诉讼等事项对无形资产使用的限制,制约了无形资产权利运用的程度、范围、期限、方式等,从而影响了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对于难以量化的事项,需要在评估报告中进行披露。
(5)建立索引关系,形成完整逻辑链条不同类别的评估资料需要与分析形成的结论建立对应关系,编制索引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通过建立索引关系,把所有收集的资料建立起与相关结论的完整逻辑链条。
六、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1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无形资产用三种基本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应根据评估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特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条件、评估原则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具体如表所示:
(1)收益法
采用收益法时,首先要注意合理确定获利能力和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资金规模、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
其次要注意被评估无形资产收益额的计算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最后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变化、企业经营管理、产品更新和替代等因素对无形资产收益期、收益额和折现率的影响,当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时,要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2)市场法
采用市场法时,要特别注意被评估无形资产必须确实适合运用市场法的前提,合理确定类似无形资产交易参照对象,收集类似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当与类似无形资产具有可比性时,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变化情况,考虑交易条件、时间因素、交易地点和影响价值的其他各种因素的差异,调整确定评估值。
(3)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时,要注意根据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该项无形资产所需的全部费用(含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评估值在评估中要注意扣除实际存在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无形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时,不需要考虑实体性贬值。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考虑因素
无形资产评估目的一般包括出资、交易质押、法律诉讼、财务报告、税收、管理等。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相适应。评估方法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1)评估方法选择与评估要素相适应评估目的决定了评估对象,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一致。比如以 A发明专利权交易为目的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其评估对象应为“A技术发明专利所有权”。在此情况下,评估方法可以选择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这三种基本方法。
但是,如以B文字作品著作权许可交易为目的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其评估对象如果是“B 文字作品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使用权”,此时针对其中部分财产权的使用权进行评估,与收益法相比,成本法、市场法的应用都会受到较大限制。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一般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假如评估目的涉及法律诉讼,针对特定诉讼对象,价值类型可能是投资价值。此时采用收益法适用性高于成本法和市场法。
(2)可收集资料是评估方法选择的基础
可以收集的资料是指与评估对象相关的各种资料,是选择恰当评估方法的基础。例如,只有能够收集到可比的交易案例,市场法才有适用的基础。
3.评估方法选择需要综合分析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种方法均适用于无形资产评估,但基于无形资产的价值特征--成本与效用的非对应性和无形资产难以复制性,以及无形资产的非实体性、共益性,价值形成的累积性,开发成本界定的复杂性等特征,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依次降低。虽然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但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首选方法通常是收益法。
(1)成本法比较适合评估第三方购买、内部开发和使用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具有以下特性的无形资产可以采用成本法评估:
1)具有可替代性,即其功能作用易于被其他无形资产替代;
2)重置该无形资产技术上可行,重置其所需要物化劳动易于计量,也就是重置该无形资产的成本易于计量;
3)重置该无形资产法律上可行,也就是法律上没有对重新研发该无形资产或者其替代物进行限制。
(2)收益法一般适合评估技术、顾客关系、商标、特许经营权等类无形资产,通常这些无形资产不具有替代性或者替代性很弱;
(3)市场法的适用性主要依赖可比案例的可获得性,如果可以收集到相关可比案例,则市场法适用,否则市场法就没有适用性,通常适合评估技术或专利资产、域名等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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