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号)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浙江城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为黄永。
三、股东为黄永、林禹衡、陈建福、陈伟挺。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台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3日
【来源:台州市财政局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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