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的工作基本流程对保证科学、独立、公正地开展评估业务非常重要,《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都对资产评估程序加以规范。
资产评估的基本程序
①选择评估机构;
②订立委托合同;
③指定评估承办人员;
④现场调查评估对象,收集、核查验证和分析整理评估资料;
⑤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形成评估结论;
⑥编制和内部审核评估报告;
⑦出具评估报告;
⑧保存评估档案。
如何选择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应当是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或者事务所,且有评估资质可以执业评估业务。
评估机构在受理评估业务前,需要明确业务的基本事项:
①明确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②确认评估目的;
③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④选择价值类型;
⑤评估基准日;
⑥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需要批准的经济行为的审批情况;
⑦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
⑨评估服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⑩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评估机构确认承接业务后,需要订立委托合同,用来约定评估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的书面合同。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资产评估计划一般包括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内容。
主要过程包括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等业务实施;
时间进度安排有利于评估工作进度的跟踪,可以结合评估报告提交期限、评估业务主要步骤、评估业务实施的重点、难点等因素作为参考;
合理的安排评估专业人员是高效保质完成评估项目的重要保障,综合考虑评估业务实施对评估专业人员的工作经验、技术水平、专业分工、人员数量等配置要求,组建项目团队。
实施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是评估项目实施的重要阶段,也是第一个阶段,主要了解评估对象的现状和法律权属两项内容。
评估对象的现状需要核实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完整性以及目前的现实情况;
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影响着资产价值,因为资产权属状态不同,资产价值也不想同。资产的权属状态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是执行现场调查程序之后,对资产状况有了客观、全面、充分的了解后,需要进一步整理评估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评估资料主要包括: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评估资料。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是在收集评估资料的基础上,进入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程序。该程序主要包括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初步评估结论、综合分析确定资产评估结论等具体工作。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履行评定估算程序之后,应当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并进行内部审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前,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可以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并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决定是否对评估报告进行调整,最终出具、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资产评估档案整理归集工作,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建立评估档案并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活动。整理归集评估档案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将已执行完毕的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等形成符合准则要求的档案,并移交资产评估机构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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