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鉴定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别、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书的一项活动。
工程案件为什么周期长,为什么复杂,就是因为需要鉴定。鉴定周期长,就决定了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周期长。鉴定过程当中涉及到合同效力、黑白合同、工程计价、工程计量、合同解释等一系列问题,是合同争议的集中体现。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能折射出当事人的合同管理水平,可以说合同履行中所有的争议、漏洞和缺陷都在鉴定环节会集中体现。结算协议、单价合同、总价合同、逾期回复视为认可,这些内容说明的就是不启动鉴定解决工程争议。
另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启动鉴定程序。那么是否启动工程鉴定界限是什么?界限有两条,第一条、就是当事人诉前达成结算协议或者说能够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工程价款;第二条、是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能够准确判断。符合这两条则不需要启动鉴定,不符合这两条就要启动鉴定。
实践中,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存在两类分歧。1、当事人申请,法官不准许,起诉之前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造价审核,双方共同签署了结算审核意见书。那么,视为当事人诉前达成了结算协议。如果启动鉴定,那么就违背了此前的结算协议,违反诚实信用原则。2、现有证据能够确定工程价款,而法官认为证据不足已认定的。这一条在现实中也有很多争议,不同法官的观点也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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