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五年来,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守好政府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的底线,北京市住建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不断推进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规范工期管理,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终为始,持续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
2019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申请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目前,基本建成由消耗量标准、指数指标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紧密联动的“三驾马车”组成的计价依据体系,为建立健全我市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提供支撑。
一是按市场化原则编制发布《202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和《2021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修编成果理顺了不同专业间的消耗量水平,全面落实了减定额固化内容、增造价信息服务;减定额工日消耗量、增定额工日单价;减淘汰落后项目,增四新项目的“三减三增一统一”原则,确保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工程施工平均水平。
二是构建多层级、结构化的指数指标体系,完成造价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已经完成建筑安装、市政桥梁、轨道交通、房屋修缮等体系的构建,建成涵盖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的典型工程指数指标数据库和综合造价指标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指导服务,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有效联动,实施差别化监管等提供基础条件。
三是减量提质,优化和丰富《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内容,精准指导市场主体自主询价。坚持服务工程质量安全的底线思维,提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成果与市场实际的贴近度,探索放开信息价,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询价,如期完成《北京工程造价信息》改版发布。同时,为助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造方式转变,增设了市场参考价、厂家参考价和推广版面,推广企业先进特色产品和绿色建材。
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工期管理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引导市场主体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工期,我委编制发布《201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和《2018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工期定额是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量化时间的标尺,修编工作顺应了建筑业转型升级要求,提升了其适应性和科学性,重点加强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超高层建筑及设备安装等典型工程工期数据的采集测算分析,提高了工期定额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工期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委发布《关于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工期和规范工期管理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236号),明确了施工工期的确定原则和合同应载明的相关规范工期管理条款;细化了工期顺延的具体情形;针对现场延误与干扰的繁杂问题,借鉴同期延误处理原则和可推定赶工等国际先进管理理念,梳理明确了相应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明确了重点监管线索。
服务大局,推动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下,我委于2016年适时提出了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总体构思和实施框架,着力消除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和技术壁垒,助力京津冀建筑市场的深度融合,优化京津冀建筑业营商环境。2017年初,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列为全国试点。
京津冀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京建发〔2019〕399号文件颁发首部共享定额《〈京津冀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JJJZ0-31(03)-2018)》,实现“消耗量标准、费用组成、计算方法和计价程序”三统一,及时填补了京津冀三地综合管廊工程计价依据的“空白”,满足了京津冀三地建筑市场管廊工程计价的迫切需要。同时,京津冀三地制定了统一的人材机编码规则,实现每月京津冀三地工程造价信息常用建筑材料同步、同载体发布。
为适应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我委积极调整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工作思路,以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带动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
助企纾困,发布系列政策支持文件
疫情期间,为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快速解决发承包双方关于疫情引起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的争议,我委第一时间组建工程造价服务工作专班,及时开通24小时工程复工造价服务保障直通车热线和“一对一”专业对接微信平台,畅通复工工程接诉即办扁平化沟通渠道,实现第一时间收集问题,实时给予答疑解惑。造价服务专班累计为1641个企业,3113项目提供对口服务,解决236类4612个问题。
针对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造价和工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为维护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委发布了《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0〕55号)。随着2022年疫情的发展变化,我委又抓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176号)和《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为促进企业复工达产,提供了政策支持。
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年来,我委畅通服务渠道,通过探索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依托造价服务平台、咨询大厅窗口、公开电话和微信公众号,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咨询服务。五年来,共计咨询日接待单位6239家,接待人员8115人次,解答问题41815个,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民、高效的咨询服务,指导发承包双方推进工程结算,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供稿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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