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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二)

   2022-09-27 郑在搬砖的人60
核心提示:考点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经取得 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有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大家看我拼的对吗?哈哈哈 考点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已经取得 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有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建设单位自领取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应申请延期,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回复施工时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前建设单位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考点2:工程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2.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或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考点3:安全施工措施费: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考点4: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2/3。 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5.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的情况的书面说明。 6.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比过大。 7.可以不招标: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技术,采购人能自行建设、生产,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能自行建设、生产,向原中标人采购,规定的其他情形。 8.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前2日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提出。 9.属于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的情形(在教材38页,同学仔细阅读几遍) 10.投标否决:未签字盖章,联合体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不符合资格条件,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最高限价,没有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违法行为。 11.招标人应收到评标报告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考点5: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或政府指导价)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考点6:价格调整: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在交付期限内按交付时价格执行。逾期交付标时遇价格上涨按原件执行,遇价格下降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时价格上涨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考点7:对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考点8: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考点9: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考点10: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力: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考点11:违约责任及其特点:以有效合同为前提;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考点12:违约责任的承担:继续履行(首选方式);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不超过主合同的20%)。 考点1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考点14:政府定价的商品: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建立听证会制度。 其他关于时间合集: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有关部门备案。 2.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有关措施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3.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注置于该设备显著位置。 以上是作者复习第二章的主要内容,许多简单的就没码上,希望大家多多交流。 举报/反馈
 
标签: 造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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