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发布等三部定额的公告》(公告第176号)。新的批准发布的定额主要包括《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消防工程修编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原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消防工程)、《安徽省工业化建筑计价定额》、《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同时废止。此次新发布的三部定额,有利于此类工程项目的计价编制和工程造价管理,并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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