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建管条线紧紧围绕省造价总站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部署,稳步推进我市工程造价改革工作任务,完善工程造价数字化平台,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造价管理新模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的良性循环轨道。
一、出台疫情期间价款调整指导意见,助力企业有序复工。
针对疫情影响,及时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后施工合同履约和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指导意见》还对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处理、人工材料的调整、疫情防控所需要增加费用的计算、赶工增加费的计取以及相关费用的索赔等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引导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平原则合理分摊风险,切实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二、出台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点施工过程结算。
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拟建政府性投资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满足经批复的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为5000万元及以上,且工期为18个月及以上的条件下应当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鼓励其他工程项目参照《办法》实施施工过程结算,从源头上防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有效解决“结算难”的问题。目前已有3项工程开展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工作。
三、组织造价技能竞赛和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
组织开展嘉兴市工程造价技能竞赛,全市共有719名造价从业人员报名参赛,通过初赛、预算、决赛三轮比拼最终产生个人前二十名、团体一、二、三等奖、最佳组织奖等奖项。
组织参加全省第三届工程造价技能竞赛,成绩喜人,其中两名选手获“省金牌造价师”,两名选手获“省优秀造价从业者”,团体赛斩获第二名的好成绩。
组织召开《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交底培训会,特别邀请参与建筑、安装、市政、修缮定额的主编或副主编前来授课,详细解读《浙江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及全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技术骨干3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四、率先启用造价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
12月16日,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服务平台顺利通过验收并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市工程造价动态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系统在全省率先启用。该平台的研发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利用大数据对造价数据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分析和储存管理,实现数据管理的现代化、标准化、自动化。该平台的开发应用一方面为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管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也为建设各方主体科学决策、纠纷和解提供有力指导。此项工作得到省造价总站的高度肯定,拟在全省推广使用。
五、调研建筑材料价格市场,改革信息发布体系。
全年共发布《嘉兴造价管理》期刊12期,采集发布嘉兴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节能材料以及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市场租赁等各类价格信息9912条。
开展水泥及水泥制品、混凝土及混凝土构件、塑料管、砖、门窗、玻璃、PC预制构件等材料价格的市场调研工作,对现有采集、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条目进行重新梳理,删除已退出市场或市场占有率低的信息条目,新增现在市场上较为通用且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息条目,计划于2021年1月份发布新版价格信息并提供网上免费预览及下载。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6月份开始,对全市10家以承诺制方式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和动态实地核查工作,主要核查企业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和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等相关内容。其中8家企业符合要求,2家企业在注册人员数量上不符合要求(1家企业已整改完毕)。
7月上旬组织检查组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在建工程的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20个在建工程(含EPC项目4个),共计建筑面积152.5696万平方米,工程造价56.3106亿元。除往年合同常规内容检查外,新增发承包双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约定情况的评价指标,全面了解发承包双方是否按照疫情期间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调整的相关政策进行协商及签订补充协议等。
7月9日至10月28日,对全市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甲级、乙级资质的2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在我市承接业务的8家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成果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对不同专业的104个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报告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有关企业限期加以整改并通报。
【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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