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审计局通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发现有些部门、单位在落实审计整改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屡查屡犯,应整改而未整改、文字整改代替实质整改,甚至个别单位伪造资料、虚假整改、应付审计检查等问题。分析原因,一方面是主观上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整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自觉性不高、担当感不强。另一方面是客观上缺乏对问题的深入分析,管理制度不严格、整改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因主管领导或财务等相关人员更换,新官不理旧账,相互推诿,致使审计整改落实难。
审计建议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整改效果。一是加大对二级领导班子审计整改效果的考核力度。增加审计整改考核的权重,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问题屡查屡犯的追究责任,提高领导层面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强化担当。二是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站位,明确责任,制作清单、督导到位,切实提高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强化培训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谁的问题谁整改、谁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同时,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开展有针对性培训,从中举一反三,避免屡查屡犯。四是切实发挥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的作用。强化内部制约,督促落实整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功能,以审计整改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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