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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45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兆翔先生,自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为贵司提供服务;拥有15年的审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农业等行业。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自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有27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熟悉资本市场;在高科技、零售消费品、化工、工程、教育培训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第二签字会计师王丽红女士,自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为贵司提供服务;拥有11年的审计服务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0年度公司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崇和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2021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7元/股调整为24.4元/股。
董事杨崇和、Stephen Kuong-Io Tai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新增与英特尔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亿元人民币,即2021年公司与英特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5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Brent Alexander Young为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晓燕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7元/股调整为24.4元/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 事 会
2021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年8月9日,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98.1389万股股份。本次发行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1,938,44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46,558,074.1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具有保本的特性,但部分产品收益可能受其产品性质及投资方向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 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澜起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1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14)。
4、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5、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6、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5元/股调整为24.7元/股;同时,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7、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8、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7元/股调整为24.4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2021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即授予价格由24.7元/股调整为24.4元/股。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24.7元/股-0.3元/股=24.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4.7元/股调整为24.4元/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及调整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虹桥迎宾馆(虹桥路1591号)2号楼4楼 畅景阁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1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8月23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montage-tech.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900号A栋6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针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所有拟参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低风险地区拟参会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900号A栋6楼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679039
联系人:傅晓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澜起科技”)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Intel Corporation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英特尔公司”或“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6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新增与英特尔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即2021年度公司与英特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0万元人民币。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3、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新增与英特尔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亿元人民币,即2021年度公司与英特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5亿元人民币。关联董事Brent Alexander Young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是基于截至目前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对后续经营计划所制定,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和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2020年度公司向英特尔公司的采购金额为3816.85万元(实际收货金额),与本次增加后预计2021年度与英特尔公司的采购金额15亿元差异较大,因此“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0年度公司全年采购金额及2021年度预计向英特尔公司采购金额之和。
3、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4.83亿元包括该期间公司已收货金额及已下单尚未收货金额。
4、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根据津逮?CPU业务目前在手订单、客户销售预计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预计,实际执行情况和客户实际订单、关联人的产能等多种因素相关,因此,与预计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tel Corporation
董事长:Omar Ishrak
住所:美国特拉华州
成立日期:1968年
主营业务:半导体产品制造和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Intel Corporation是美国上市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Intel Corporation 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26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30.91亿美元,净资产为810.38亿美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778.67亿美元,净利润为208.99亿美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Intel Corporation的全资子公司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及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Intel Corporation是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所以Intel Corporation属于公司关联人;同时,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Intel Corporation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均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英特尔公司为世界知名半导体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公司向英特尔公司采购原材料及研发工具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津逮?CPU项目是公司与英特尔公司合作研发的,公司采购来自英特尔公司的产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英特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英特尔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津逮?CPU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购原材料是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确认销售收入的基础和前提条件。由于采购原材料到制造产成品,再到交货给客户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公司本次提高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已有及后续潜在客户订单的需求。津逮?CPU业务2021年最终的销售金额与客户需求、原材料供应等多种因素有关,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5亿元人民币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澜起科技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由5亿元增加至15亿元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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